紅山半島僭建|首兩名業主被定罪和判罰款共逾11萬 其餘28宗個案正陸續展開聆訊

紅山半島僭建|首兩名業主被定罪和判罰款共逾11萬 其餘28宗個案正陸續展開聆訊

紅山半島僭建|首兩名業主被定罪和判罰款共逾11萬 其餘28宗個案正陸續展開聆訊紅山半島僭建|首兩名業主被定罪和判罰款共逾11萬 其餘28宗個案正陸續展開聆訊

兩名紅山半島獨立屋業主由於進行僭建工程,違反《建築物條例》(第123章)第14(1)條,即明知未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便進行建築工程,昨日(12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表示認罪,被法院判處罰款共逾11萬元。屋宇署發言人表示,今次是紅山半島獨立屋僭建事件首兩宗違反《建築物條例》被定罪個案。計及涉事兩幢獨立屋,該署已先後向紅山半島30幢獨立屋提出檢控,法院正陸續展開聆訊。 兩業主分別被判罰款3萬及約8.2

分享